



對「我」的誤解:若有人問︰甚麼是 「我」 呢?一般人會答道︰有眼、耳、口、鼻的身體,就是 「我」 。又或許會回答道︰靈魂便是「我」 。

五蕴构成「我」
其实所谓「我」不过是物质和精神的聚合体,佛教称它为五蕴,即是色蕴、受蕴、想蕴、行蕴及识蕴,分别如下︰
一、色蕴︰色,即物质。我们的身体是由地、水、火、风四大所构成。地大具坚硬性,构成骨骼、指甲等;水大具流湿性,构成血液及各种内分泌;火大具温暖性,构成体温;风大具流动性,构成呼吸。这四大缺一不可,不调和也不可。
二、受蕴︰受,是感受。如感觉苦,感觉乐等。
三、想蕴︰想,是取相作用。即摄取事物相貌的功能。
四、行蕴︰行,是泛指除受、想、识三蕴外的一切精神现象。其中,最重要的是推动身心的意志作用。
五、识蕴︰识,是认识作用的主体。普通分作眼识、耳识、鼻识、舌识、身识和意识六种。
五蕴之中,色蕴属于物质方面;其余受、想、行、识四蕴则属于精神方面。
「无我」的意义
举一个比喻来说,一辆汽车是由外壳、机件、座椅、车轮等各个部份组成的。单是车轮不可以称为车;单是其他部份也不可以独自称为车。只有在各个部份完整地装配妥当后,它才可以称为车。故此「车」并不是实在的。依同样的道理,「我」既然由上述的五蕴所集成,所以也不是实在的,佛教因而有
「无我」的主张。
「无我」的观念 包括下面三种意义
一、非一︰一个人的生命,既是包括了四大所构成的肉体和精神上的种种力量,所以不是单一的整体。
二、非主宰︰我们的一言一行,甚至一个念头,都是受了因果律的支配,由内在的因,配合外在的缘,才有表现,不是由自己主宰的。
三、无常︰我们身体的生理现象,不断的新陈代谢;我们的心理现象,也是时时刻刻地变化。所以肉体和精神都不是永远不变的。
「我」既然不是独立存在,亦不容自己主宰,又不是永恒不变,所以说「无我」。
「无我」破我执
一般人执有一个实在的我,一切都以我为中心,这就叫做「我执」。金钱、物质,都要求归我所有,供我享用,甚至周围的人,也要为我服务,于是不免发生种种争执和冲突;那么社会怎得安宁,国家怎得和平呢?所以「无我」的观念,不单对个人的修行非常重要,即使对社会和国家也是不可缺少的。
数据源:香港佛教联合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