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陀成道之後,決意把他所證悟的真理來教化眾生,讓他們也能同樣地得到解脫。
佛陀他所證悟的內容是因緣法--即一切事物都是由種種因緣和合而成,因緣離散而滅,其中並沒有常、一、具主宰的實體。佛陀最初所說的四諦、十二因緣、五蘊、八正道等教法,乃至後來的大、小乘經論,便是秉承了這個因緣法而開展出來的。 資料來源:香港佛教聯合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