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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曆新年習俗與漢傳佛教社會生活(上)

2026年2月2日

三春首朔,不限良緣。節慶與宗教這兩個文化現象之間存在著千絲萬縷的聯繫。農曆新年起源於中國殷商時期的歲末年頭祭神、祭祖活動,這種宗教屬性恰為新年與佛教的結合提供了媒介。


 
隋唐以來,在每年歲末年初之際,官方都會舉辦佛教七日道場活動,即在城中心建道場,連續七日進行祈祭佛事活動。據載,隋煬帝大業三年(607)正月,「詔天下州郡七日行道,總度千僧,上親制願文曰:菩薩戒弟子皇帝楊總持,稽首和南十方諸佛,願以度人出家功德,普為有頂無間(天宮地獄)清淨罪垢同至菩提(云云)」。唐太宗貞觀元年(627)正月,「詔京城德行沙門,並令入內殿行道七日」。而按照明代《月令採奇》卷一的記載:「是日(正月一日),彌勒尊佛誕。又藏經雲:「是大佛」這種佛事活動本是以佛教文化為背景進行的,但因為與新年時間吻合,佛教遂以此與中華文化融合,逐步使新年演變為拜佛祈福與祭神祭祖合而為一的混合型節日。

至於這一活動的具體內容,根據敦煌寫卷《新歲年旬上首於四城角結壇文》:「新歲迎初,結壇於四門四隅,課念滿七晨七夜。」所謂四門結壇的儀式,即「於各方位設壇台,懸掛佛像、焚香、燃燈及散食,然後由寺院僧徒輪番誦經,晚上則以念唱佛名為主」。佛教通過為新年增添更加完備宗教儀式的方式,使到寺院祈福成為新年民眾社會生活的部分內容。
 
以新年為契機的佛教社會生活化更為直觀的例子,是元宵節的張燈活動。雖然元宵節張燈來源複雜,但基本可以認定受到了佛教的影響。佛教教義中,燈火有諸多妙用,「一燈能破千年暗」,燈火可以破人世黑暗,現佛之光明,去除眾生煩惱。能夠確切表明張燈與佛教直接相關的最早文獻是梁簡文帝蕭綱的《正月八日燃燈應令詩》


 

藕樹交無極,花雲衣數重。織竹能為象,縛荻巧成龍。
落灰然蕊盛,垂油濕畫峰。天宮倘若見,燈王願可逢。
 
詩文前兩句描述了當時燈會的盛況,而最後所言「燈王」即是指釋迦牟尼。敦煌文書中的《太子成道經》記述釋迦牟尼為「寶燈王」,並且「身上燃燈千盞」。到隋唐時期,元宵節張燈正式成為民間習俗。隋煬帝作《正月十五日於通衢建燈夜升南樓》:
 
法輪天上轉,梵聲天上來。燈樹千光照,華焰七枝開。
月影凝流水,春風含夜梅。幡動黃金地,鐘發琉璃台。
 
詩文描繪了燈火輝煌夜晚的熱鬧景象,佛教元素「法輪」「梵聲」明顯表現在這一畫面中。佛教對元宵節的影響,在後世更為明確,入華求法的日本僧人圓仁在《入唐求法巡禮行記》卷一中就說:「當寺佛殿前建燈樓;砌下、庭中及行廊側皆燃油燈,其盞數不遑計。」此後,宋代《事物紀原》、元代《歲華紀麗譜》、清代《清嘉錄》等作品均有所記載。佛教透過燈會等活動走入民間,直接將諸多文化要素引入中國傳統節日之中,使之成為中國人日常文化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。本文整理自——中國社會科學網,聖凱《春節習俗與漢傳佛教社會生活》  

 

資料來源:廣東嶺南禪宗文化研究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