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

有人認為信佛一定要做苦行僧,過著清貧的生活,把東西都捐出去,才叫無所求。佛教史上,有兩種截然不同的修行典範。一種是頭陀行者,居無定所,行腳乞食,只蓄三衣;另一種像維摩詰居士,有家庭、有財富、有社會地位,卻不被這些東西所困。佛陀沒有說哪一種更高明,關鍵在於心。

佛陀從來沒有說「不能擁有」,祂說的是「不要被擁有」。人總有需求,餓了要吃飯,冷了要穿衣服。同樣是買一雙球鞋,有人因為舊的那雙磨損破舊,買一雙新的、合適又舒服的,就滿足需求了;有人覺得自己要買一雙名牌鞋,才能凸顯身價,就成了「我執」;有人則因為人有我有,只為跟上潮流,甚至買回來根本不穿,這就是純粹的「攀緣心」。
如何看待消費?看的不是「買了什麼」,而是「為什麼買」—— 為什麼我需要買東西才能快樂?真正的問題不在消費品,而在那個一直覺得「不夠」的心。如果我們需要外在的東西來證明自己、安撫自己、炫耀自己,把快樂寄託在物質上,這種消費就成為一種枷鎖。
《阿含經》中,佛陀對在家弟子說:「優婆塞(在家男居士)應蓄財物,令其增長,然不貪著。」意思是鼓勵透過正當的謀生累積財富,用以供養三寶、造福家庭和社會,但心裡不執著,不起貪心與吝嗇心。你可以吃好飯、穿好衣、住舒服的房子,但心裡要清楚:財富物質來時,歡喜感恩;去時,也能輕易放下。
清貧,是其中一種修行方式;而真正的修行,是在任何處境中都能保持心靈的自由 —— 擁有時,不執著;沒有時,也不恐懼。
作者:黃婉曼

佛學研究碩士生。
電視傳媒人,視佛法為指引人生的哲理。與你一起實踐生活禪,跳出無常煩惱的束縛,學習在娑婆世間活用佛法智慧,發菩提心,修行得樂,共成佛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