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山羌偷官庫喻《百喻經》
過去之世,有一山羌,偷王庫物,而遠逃走。爾時國王,遣人四出,推尋捕得,將至王邊。王即責其所得衣處。山羌答言:「我衣乃是祖父之物。」王遣著衣。實非山羌本所有故,不知著之。應在手,著於腳上,應在腰者,反著頭上。王見賊已,集諸臣等共詳此事而語之言:「若是汝之祖上已來所有衣者,應當解著,雲何顛倒,用上為下?以不解故。定知汝衣,必是偷得,非汝舊物。」

譯文:
從前,有一山民野人,潛進王宮,在國王的衣庫裏偷了一些衣物,就逃回到山裏去了。國王就派了很多官兵四處搜查,終於把這個人逮捕歸案。審問時,野人拒不承認是偷的衣服,一口咬定是祖上傳下來的遺產。國王說:「既然是你自己家的衣服,那就穿給我看看。」這人不知道這些衣服該怎麼穿,把本來圍在臂上的,穿到腿上;把應該系在腰上的卻戴到了頭上。
國王見過這野人竊賊之後,召集諸大公王臣等共同商議此事,並且對竊賊說:「如果是你祖上就擁有的衣服,你應該知道它要怎麼穿,為甚麼現在卻上下顛倒了?必定是你對此不瞭解,衣服就是你偷來的,並非你的舊物。」
「信解行證」須貫穿始終
故事中的野人,因貪欲而行竊,又因無明而妄語,造就種種令人恥笑的行為。野人竊取華服卻不知穿戴,堅稱衣物是「祖傳遺產」的謊言,不正似現代人用佛學術語包裝自我時將智慧簡化為知識符號,把修行異化為身份裝飾嗎?

現實中,許多人空談佛法卻無實修,聽聞、記憶乃至能複述精妙的佛法名相與義理,看似擁有了「佛法的外衣」,然而,當面臨實際的「穿戴」——即在生命的每一個具體情境中去體認、運用、活出這些法義時,便如野人般手足無措,顛倒錯亂,徒留笑柄。
他們或高談空性,卻對眼前的煩惱束手無策;或廣論慈悲,卻在人際交往中錙銖必較;或精研經典,卻對自身習氣渾然不覺。如同野人手持華服卻不知如何穿著,這些人講說佛理滔滔不絕,引經據典頭頭是道,卻未能將法義內化為生命的體驗,未能讓智慧真正穿透無明的迷霧照亮心行。
其結果是,所言所行與所宣揚的佛法精神背道而馳,產生種種「荒唐的笑話」,或將精深的禪修僅視為舒緩壓力逃避生活的技巧,將無常的教法用來消解對現世努力的意義,將持守戒律的重心偏移至評判他人舉止上……這不僅誤導自身,更讓旁觀者對真正的佛法產生誤解與輕慢,以為佛法不過如此。

因此,吾人當深自警策,篤實踐履,信解行證,一體圓融。聞思教理是入道的基礎,然切莫滯于聞,必須將所悟法義,無論深淺,即刻運用於觀照心念、調伏煩惱、轉化身語的實際修持中,解行相應,理解一分,便行持一分,行持中的疑情與體悟,又滋養深化解悟。
進而須遠離空談玄辯,常行反觀內照:所聞妙法,是否已于心田中紮根?能否於順逆境界中生起妙用?可曾轉化內在貪嗔等垢染?若覺模糊或未契,則當沉潛身心,從持戒、修定、培育正念、覺照當下等根本處切實用功,於起心動念間精勤磨練。更須親近具德善知識,方能避免盲修瞎練、再蹈「顛倒錯亂」之失。
唯如此踐行「信解行證」貫穿始終,使佛法智慧全然融入心相續,自然流露於行住坐臥,方能令佛法光明徹照身心性命。
圖片及資料來源:廣州六榕寺





















